政府行业数据分级分类标准

发布时间 2019-01-17

政府数据分级应充分考虑政府数据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民安全的重要程度,以及数据是否涉及国家秘密、是否涉及用户隐私等敏感信息直接相关。应该考虑不同敏感级别的政府数据在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侵害客体)的危害程度来确定政府数据的级别。


数据等级划分方法


政府数据的分级由数据的敏感程度划分。政府数据的分级方法如下表所示:


政府数据敏感程度

非敏感数据

涉及用户隐私数据

涉及国家秘密数据

等级划分

公开数据

内部数据

涉密数据


不同数据等级数据开放和共享要求


政府数据的分级结果将对贵州省政府数据的开放和共享提出不同要求。政府数据的分级结果将确定该类型政府数据是否适合开放和共享、数据开放和共享的范围,以及在对该级别政府数据进行开放和共享前是否需要脱密和脱敏(包括逻辑数据运算等处理方式)处理等。


不同政府数据等级管控要求如下:


数据类型

数据等级管控要求

公开数据

政府部门无条件共享;可以完全开放。

内部数据

原则上政府部门无条件共享,部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敏感数据可政府部门有条件共享;按国家法律法规决定是否开放,原则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件下,予以开放或脱敏开放。

涉密数据

按国家法律法规处理,决定是否共享,可根据要求选择政府部门条件共享或不予共享;原则上不允许开放,对于部分需要开放的数据,需要进行脱密处理,且控制数据分析类型。


不同共享要求定义如下:

政府部门无条件共享:提供给所有政府部门无附加条件共享利用的政府数据资源属于无条件共享类。


政府部门有条件共享:按设定条件提供给特定政府部门共享利用的政府数据资源属于有条件共享类。凡列入有条件共享类的,必须提供正当理由或依据且由同级政府数据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定。


不予共享:不宜提供给其他政府部门共享利用的政府数据资源属于不予共享类。凡列入不予共享类的,必须要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